,我没开玩笑)、Eric Schmidt(Google 首席执行官 - 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他是我在 Sun 的第一任老板),以及 Terry Semel(雅虎首席执行官)。
晚宴过后,我和一群媒体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们聊天。我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们有没有专门向你汇报情况的法律总顾问?”答案非常一致,有。
我也有。Mike 和他的团队是 Sun 不断进步的中坚力量(就像我所说的那样,我们其实就是一家知识产权公司 - 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法律团队做后盾,我们很难掌控形势而获得发展)。
随后我又问了一个难一点的问题:“你们有没有专门向你汇报情况的首席技术官?”
我有,而且我每天都会跟 Greg 交谈。他在 Sun 扮演着重要角色, 类似于神经系统的中枢神经。他参与了我所做的每个重大战略决策(以及大量的其它决定)。
但他们的回答告诉我,他们多数对此并不重视 - 大部分的公司没有专门的首席技术官。我认为,如果有法律总顾问而没有首席技术官,那就意味着对你来说,法律建议比技术建议更加重要。这意味着媒体公司在倒退。为什么呢?
因为聚合(convergence)不是个法律现象。它首先以及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一种技术和社会现象 - 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在谈论媒体时一定会谈及软件(什么是 MP3?什么是 AAC?Java?Flash?)。 在谈论内容发布时一定会谈及免费媒体、社会网络或 移动设备 (比任何其它网络渠道的全球覆盖率更广的技术资产)。你可以问问 谷歌的Eric 或雅虎的 Terry(或苹果的 Steve 或惠普的Mark),问他们有没有专门向其汇报的首席技术官。他们当然有,他们的公司正是以技术取胜的媒体公司。或者反之亦然。当然这并不重要,他们早已实现了聚合。
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简单而另类的结论 - 我确信我以后将为此而道歉。但是,诚实总比客气好。
那些没有首席技术官的媒体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就准备等着自己的公司被收购或分解吧 - 他们是在抗拒未来而不是在谋求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