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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线安全实验室绘制了一张恶意软件的分布地图.根据受威胁的网站分布情况分颜色展示,主要集中在中国、美国、德国和俄罗斯,颜色越红表示受灾严重,
绿色表示没有发现来源,
黄色表示低活动率,
橙色表示中等,
红色表示严重.
googleonlinesecurity.blogspot.com/2007/05/introducing-goo...
Google提醒各位浏览者要多加小心.
翻译: www.cnbeta.com/articles/27027.htm
Digg.com起来得相当快,从挑战Slashdot,到把Slashdot远远甩在身后,用了大概不到一年时间。一时间,把首页交给网民这种概念似乎很有吸引力,对网站来说,网民兼任网站的义务编辑,至少从成本上说,就特划算。但是,同样拷贝Digg模式,谁还记得Netscape.com?
Digg模式,归根结底是一种同人社区模式,即具有同样兴趣和相近背景的人的社区。Digg的创办者Kevin Rose一开始就很聪明地把竞争的矛头对准了传统的技术人员社区Slashdot,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向Slashdot发出挑衅,这让Digg很快就获得了大量技术人员的关注。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是把Digg当成一个技术新闻网站来看待的。技术人员同人社区的特点,保证了这个网站的技术新闻的较高的价值。
在Digg的访问量和用户数足够大了以后,它开始向技术之外扩展。但所有技术之外的领域,只不过是关心技术的人,同时也关心的领域,而不是一个个全新的用户群体。注意一下Digg的首页,你就会发现,技术新闻仍然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
Digg不是一剂灵丹妙药,不是什么样的网站都可以用。Digg模式要想成功,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1. 同人社区。你不可能指望一个“适合所有人”的Digg模式,因为不存在这样的模式,任何一个Digg类网站,只能专注于某一类人。这也是我始终不看好同样采用Digg模式的抓虾热文的原因,因为抓虾的读者五花八门,兴趣相差甚远,参与推荐的用户越多,结果就越是众口难调。上抓虾热文榜的文章,大抵都有着“10大方法”、“5条秘籍”、“100条建议”之类如鲁迅所说的“十景病”般的标题。比较抓虾热文和Digg,质量相差十分悬殊。Digg模式只对垂直社区有用,对通用服务基本是无效的。
2. 足够数量的活跃用户。两个digg就能上首页,这样的Digg模式注定是没有价值的。一个让用户一眼看去就发现没有人气的社区,是很难留住用户的。一个Digg类网站,可以从有共同兴趣并且有积极性一个小群体开始,并要努力为文章的原作者带去流量和读者,然后才可能借助口碑在有同样兴趣的人群中传播开来。
3. 合作。Digg平台本来就是一个外部资源的汇聚平台,它特别需要外部资源的支持。当越来越多的网站在自己的正文页面上添加了“digg it”按钮,这些网站都成为Digg的传播平台。用户向Digg提交的内容越多,这些网站从Digg获得的流量就越多,Digg的价值也就越大。
4. 严惩作弊。来来往往的bit流,肯定会首先吸引流量作弊者的关注。Digg类网站必须坚决封杀作弊者,避免破窗效应。
我之前在博客上贴过以前写的一篇《人人都爱塞林格》,这篇文字是在2002年写的,写这篇文章的那天晚上,我送一个女孩离开北京,就在我和这个女孩在肯德基喝饮料的时候,一个刚从美国回来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帮我买的书带回来了,让我赶紧去拿书。就是在这一瞬间,我就想到了如果写一个送书的故事,应该挺好玩,一本书被送来送去,最后又送到自己手里。我送别的这个女孩,叫桑格格。
前些天,桑格格出了一本书,在网上她跟我说:“什么时候我把书给你?”我说:“赶紧的。”桑格格的这本书叫《小时候》。应该说,我是这本书的第二个读者,几年前,桑格格把她小时候记忆中好玩的事情写出来,贴在论坛上,我跟她说,继续写,写一本书。然后,她便一发不可收拾,一下子就写了十好几万字,然后我把书稿要过来,发誓要把它出了。但是折腾半天,没有帮上这个忙,给桑格格出书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总觉得欠了人家什么。不管怎么说,格格的这本书总算出来了。
我第一次认识格格,在2001年,她给我打电话,说要采访我,她当时在《北京纪事》当记者,然后我们约在北太平庄附近,格格住在南城的洋桥附近,她请我吃了顿饭。回家的时候,我觉得人家跑这么老远请我吃饭,打车回家,成本太高,所以我把她出租车费付了。过来好多年,有次我在上海跟格格聊天,她说,那天我请你吃饭,兜里都没钱了,你要是不把车费付了,我都回不了家。这件事能看出格格为人爽快,不计较的性格。其实,从我认识她那天起,我就觉得她像个男孩,尤其是,这几年格格把头发剃得比我的头发还短,真有点雌雄难辨。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这个格格,有着跟她年龄不符的人生经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应该上大学,但是她大学没毕业就逃出来了,因为一个黑道大哥爱上了格格,格格是个性子急、脾气暴的成都女孩,她不能容忍大哥对她的限制,所以,她要离开大哥,但是,大哥不许,所以格格必须离开四川,亡命天涯,不管她走到哪里,她和家人都处在危险中。当格格给我讲起她这段经历时,我脑子里想到的就是一些电影的片段。当我跟格格吃饭聊天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看上去安静平和、还没长大的小姑娘,已经走过了跌宕起伏的人生之路,可能随时会有一个人冲进来对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有一天,格格对我说:“我要离开北京了,我爱上了一个音乐家。”于是,格格离开了北京,跟随这个音乐家天南地北,我当时的直觉是,格格跟这个音乐家长不了。果然没多长时间,格格给我打电话,说回到北京了,但是她又要离开北京,去广州,于是我们约见肯德基话别。再次见到格格,发觉她长大了不少,头发也比以前长了。我跟格格说:“你的爱情为什么总是那么不靠谱?”在我看来,格格的爱情总是惊天地泣鬼神,她是那种典型为了爱情可以飞蛾扑火的人,但我心里还是希望她能经历一次靠谱的爱情。
之后,跟格格的联系就是邮件,偶尔会传来一些她拍的照片,并总是抱怨我不跟她联系,或者说我肯定没有看她的作品。其实,我更关心她的生活状态,希望她能稳定下来。
又过了好多年,我把格格拉进了我的论坛,慢慢地,格格在论坛上活跃了,颇受大家喜爱,然后她就开始贴她写的《小时候》。去广州出差,每次都要见格格,后来,格格开始办杂志,叫《城市中国》,再后来,格格去了上海,她跟我家安雅混得很熟。有一次,安雅对我说:“我怎么觉得咱们疏远了?”我说:“我没觉得啊。”她说:“那我们好像没什么话说了。”我说:“我如果认定一个人是朋友,他在我心里的分量是不会变的,我从把你当朋友那天开始,就没变过。”我想,格格可能也会有安雅这种感觉。也许我对待朋友的方式跟时空关系不大,认定了,就是了。
我当时只所以想帮助格格出这本书,却不是因为她是朋友的缘故,而是觉得这本书写得太好玩了,我觉得,成年人最难写的就是自己小时候发生的事,因为人在成长过程中,童真会慢慢消失,那种能把当年的状态描述出来感觉也随之丧失。如何用成年人的回忆把小时候的状态逼真再现出来,很多作家都难以自圆其说,我以前看到写得比较好的是挪威作家古尔布兰生的《童年与故乡》,这次看到的是《小时候》。以我对格格的了解,她心里永远保存着一块留在童年时代的纯真,她可以用这部分纯真和与其年龄不符的人生经历交替去看这个世界,有时候像童话,有时候像自传,有时候像小说,终究,格格还是活在她的童话世界里。
因为她把自己的人生当童话,所以没有被世俗同化。
我之前在博客上贴过以前写的一篇《人人都爱塞林格》,这篇文字是在2002年写的,写这篇文章的那天晚上,我送一个女孩离开北京,就在我和这个女孩在肯德基喝饮料的时候,一个刚从美国回来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帮我买的书带回来了,让我赶紧去拿书。就是在这一瞬间,我就想到了如果写一个送书的故事,应该挺好玩,一本书被送来送去,最后又送到自己手里。我送别的这个女孩,叫桑格格。
前些天,桑格格出了一本书,在网上她跟我说:“什么时候我把书给你?”我说:“赶紧的。”桑格格的这本书叫《小时候》。应该说,我是这本书的第二个读者,几年前,桑格格把她小时候记忆中好玩的事情写出来,贴在论坛上,我跟她说,继续写,写一本书。然后,她便一发不可收拾,一下子就写了十好几万字,然后我把书稿要过来,发誓要把它出了。但是折腾半天,没有帮上这个忙,给桑格格出书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总觉得欠了人家什么。不管怎么说,格格的这本书总算出来了。
我第一次认识格格,在2001年,她给我打电话,说要采访我,她当时在《北京纪事》当记者,然后我们约在北太平庄附近,格格住在南城的洋桥附近,她请我吃了顿饭。回家的时候,我觉得人家跑这么老远请我吃饭,打车回家,成本太高,所以我把她出租车费付了。过来好多年,有次我在上海跟格格聊天,她说,那天我请你吃饭,兜里都没钱了,你要是不把车费付了,我都回不了家。这件事能看出格格为人爽快,不计较的性格。其实,从我认识她那天起,我就觉得她像个男孩,尤其是,这几年格格把头发剃得比我的头发还短,真有点雌雄难辨。
后来,我慢慢了解到,这个格格,有着跟她年龄不符的人生经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应该上大学,但是她大学没毕业就逃出来了,因为一个黑道大哥爱上了格格,格格是个性子急、脾气暴的成都女孩,她不能容忍大哥对她的限制,所以,她要离开大哥,但是,大哥不许,所以格格必须离开四川,亡命天涯,不管她走到哪里,她和家人都处在危险中。当格格给我讲起她这段经历时,我脑子里想到的就是一些电影的片段。当我跟格格吃饭聊天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看上去安静平和、还没长大的小姑娘,已经走过了跌宕起伏的人生之路,可能随时会有一个人冲进来对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有一天,格格对我说:“我要离开北京了,我爱上了一个音乐家。”于是,格格离开了北京,跟随这个音乐家天南地北,我当时的直觉是,格格跟这个音乐家长不了。果然没多长时间,格格给我打电话,说回到北京了,但是她又要离开北京,去广州,于是我们约见肯德基话别。再次见到格格,发觉她长大了不少,头发也比以前长了。我跟格格说:“你的爱情为什么总是那么不靠谱?”在我看来,格格的爱情总是惊天地泣鬼神,她是那种典型为了爱情可以飞蛾扑火的人,但我心里还是希望她能经历一次靠谱的爱情。
之后,跟格格的联系就是邮件,偶尔会传来一些她拍的照片,并总是抱怨我不跟她联系,或者说我肯定没有看她的作品。其实,我更关心她的生活状态,希望她能稳定下来。
又过了好多年,我把格格拉进了我的论坛,慢慢地,格格在论坛上活跃了,颇受大家喜爱,然后她就开始贴她写的《小时候》。去广州出差,每次都要见格格,后来,格格开始办杂志,叫《城市中国》,再后来,格格去了上海,她跟我家安雅混得很熟。有一次,安雅对我说:“我怎么觉得咱们疏远了?”我说:“我没觉得啊。”她说:“那我们好像没什么话说了。”我说:“我如果认定一个人是朋友,他在我心里的分量是不会变的,我从把你当朋友那天开始,就没变过。”我想,格格可能也会有安雅这种感觉。也许我对待朋友的方式跟时空关系不大,认定了,就是了。
我当时只所以想帮助格格出这本书,却不是因为她是朋友的缘故,而是觉得这本书写得太好玩了,我觉得,成年人最难写的就是自己小时候发生的事,因为人在成长过程中,童真会慢慢消失,那种能把当年的状态描述出来感觉也随之丧失。如何用成年人的回忆把小时候的状态逼真再现出来,很多作家都难以自圆其说,我以前看到写得比较好的是挪威作家古尔布兰生的《童年与故乡》,这次看到的是《小时候》。以我对格格的了解,她心里永远保存着一块留在童年时代的纯真,她可以用这部分纯真和与其年龄不符的人生经历交替去看这个世界,有时候像童话,有时候像自传,有时候像小说,终究,格格还是活在她的童话世界里。
因为她把自己的人生当童话,所以没有被世俗同化。